【法律知识】两部与野生动物相关的新法规于5月1日起施行
五月如约而至,一批新法规开始施行。其中有两部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新法规自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针对一些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的情况,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该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野生动物检疫办法》:
2023年3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公布了《野生动物检疫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12个方面对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对野生动物检疫范围、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等明确了检疫规程。(来源:宝鸡市林业局办公室)